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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美同盟关系中日本的 “向心力”与“离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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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美同盟关系中日本的 “向心力”与“离心力”

日美同盟关系中日本的 “向心力”与“离心力”
2018-03-08 10:06:57
来源:东北亚论坛 作者: 严双伍 郝春静
关键词:美国 日本 点击: 我要评论
虽然在可预见的时期内,日美同盟关系依然稳定,并且日本还将尽力维护和强化同盟关系,但日本的大国化是左右日本未来政策与战略的根本与核心,日美在核心利益上的矛盾并未消除,因此日美同盟的今后发展还有不确定性。本研究虽是一个基础性的研究,但对了解日美同盟框架内的日本的国家战略发展有一定的前瞻性,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在20世纪,日本第一次作为现代国家加入世界体系以来,先后缔结了日英、日俄、日德意、日美等四次同盟。1902年,日本与英国缔结了日英同盟,并在1905和1911年进行了两次调整;在日英同盟存在的前提下,1916年,日本与俄国缔结了日俄密约,从当时密约内容来看,两国近似于缔结了同盟关系;(当时,为了防止中国落入日俄范围外的势力之手,日俄约定了相互之间进行军事援助的秘密款项,因此从内容上看,可以说这次的日俄密约近似于同盟关系。)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签署了德意日三国同盟条约;最后一次是1951年在冷战体制背景下与美国结成的日美同盟。日本的这四次结盟是在不同历史时代和背景下完成的,因此具有不同的时代特征和战略目的。

  本文并不对这些同盟的特质进行详细分析,但是大致上可以认为:日英同盟和日俄同盟是日本在欧洲列强之间谋求势力均衡,寻求西方列强对作为亚洲国家日本的认可,以期实现日本国际利益的最大化;而日本在德意日的三国同盟关系中并没有与其他两国采取共同军事行动的意愿。例如,当时日本为了本国的利益并没有与德国一起实施两面攻击苏联的北进政策。因此,美国外交史学家J·M·麦斯基尔把这次同盟称为“虚假的同盟”。

  与二战前的日英、日俄、日德意三次结盟相比,日本与美签署同盟协议并非是基于自己意愿的主动选择。1950年6月,日本当时还处在美国占领下,朝鲜战争爆发,美国必须马上做出是否介入朝鲜战争的决定。朝鲜战争令美国眼中的日本价值急剧上升,使美国加快了对日媾和的步伐,并在1951年9月8日,与日本签署了《日美安全保障条约》(下文均简称为《日美安保条约》)。

  与战前日本的三次结盟相比,日美同盟建立在美国对日本的军事安全保障上,美国始终处于中心地位,并处处以美国的利益优先。在这一非对等同盟中,日美两国必然是既相互合作,又频频发生冲突和摩擦,日本同时存在着对美抗拒和对美依赖的矛盾心理。这种既抗拒又依赖的矛盾心理可以从“离心力”与“向心力”这一角度来审视,而日本对美的“离心力”与“向心力”的交替消长,则是随着亚太局势演变和日美力量消长的变化而变化的。

  1非对等同盟下的“两难困境”(1951~1969年)

  自日美安保体制形成以来,美国为日本提供了军事安全保障,使日本专注于本国的经济发展。但日本作为战败国和被占领国,安保条约的签署,可供其选择和活动的空间十分有限,《日美安保条约》中有许多不利于日本的条款。

  因此,日本许多政界和学界人士认为《日美安保条约》有损于日本的国家战略利益,是极其不平等的条约。有日本学者指出,日美同盟的建立并不是日本所选,而是基于命运,是基于美苏对立的两极格局下被迫缔结的同盟。当时担任外务省条约局局长的西村熊雄在签署条约后就表示,该条约的本质就是规定了日本系美国的租借基地而已。

  《日美安保条约》无论是在形式上还是内容上,日本都认为损害了日本的国家主权,是日美间的不平等条约。例如,《日美安保条约》的第一条,“日本国授权美国将其陆、海、空军驻扎在日本国内及其附近,美利坚合众国予以接受。驻扎美军将有利于维持远东的国际和平与安全,并可用于镇压由于一个或两个以上的外部国家的教唆或干涉而引起的日本国内的大规模的内乱和骚扰,可以根据日本政府的明确要求,对来自外部的武力攻击,提供援助以有益于日本的安全。”

  这一条明确地表明了美国与日本结盟的目的:即美国从日本那里得到在日本驻扎海、陆、空三军的权利,而在日驻军也只是用于维持东亚的和平与安全、镇压日本发生的内乱和骚乱。条款只明确规定了美军驻扎日本的权利,却并未明确美国必须保护日本的义务。日本请求美国在占领结束后仍然驻兵本国,美国接受了日本的请求,在这样的形势下签订的安保条约,美国只享受了在日驻军的权利,而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保卫日本的义务,日本认为这些缺乏了义务性、相互性的规定,明显地暴露出了日美同盟间的极其不对等性。

  为保证《日美安保条约》的实施以及驻日美军的权利,1952年1月美国副国务卿杜勒斯访日,2月在东京又签署了《日美行政协定》。在此协定的第24条加入了有关日美共同防卫的规定,即发生紧急共同威胁时,日美有必要采取共同举措应对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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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美同盟关系中日本的 “向心力”与“离心力”

日美同盟关系中日本的 “向心力”与“离心力”

2018-03-08 10:06:57
来源:东北亚论坛 作者: 严双伍 郝春静
虽然在可预见的时期内,日美同盟关系依然稳定,并且日本还将尽力维护和强化同盟关系,但日本的大国化是左右日本未来政策与战略的根本与核心,日美在核心利益上的矛盾并未消除,因此日美同盟的今后发展还有不确定性。本研究虽是一个基础性的研究,但对了解日美同盟框架内的日本的国家战略发展有一定的前瞻性,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在20世纪,日本第一次作为现代国家加入世界体系以来,先后缔结了日英、日俄、日德意、日美等四次同盟。1902年,日本与英国缔结了日英同盟,并在1905和1911年进行了两次调整;在日英同盟存在的前提下,1916年,日本与俄国缔结了日俄密约,从当时密约内容来看,两国近似于缔结了同盟关系;(当时,为了防止中国落入日俄范围外的势力之手,日俄约定了相互之间进行军事援助的秘密款项,因此从内容上看,可以说这次的日俄密约近似于同盟关系。)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签署了德意日三国同盟条约;最后一次是1951年在冷战体制背景下与美国结成的日美同盟。日本的这四次结盟是在不同历史时代和背景下完成的,因此具有不同的时代特征和战略目的。

  本文并不对这些同盟的特质进行详细分析,但是大致上可以认为:日英同盟和日俄同盟是日本在欧洲列强之间谋求势力均衡,寻求西方列强对作为亚洲国家日本的认可,以期实现日本国际利益的最大化;而日本在德意日的三国同盟关系中并没有与其他两国采取共同军事行动的意愿。例如,当时日本为了本国的利益并没有与德国一起实施两面攻击苏联的北进政策。因此,美国外交史学家J·M·麦斯基尔把这次同盟称为“虚假的同盟”。

  与二战前的日英、日俄、日德意三次结盟相比,日本与美签署同盟协议并非是基于自己意愿的主动选择。1950年6月,日本当时还处在美国占领下,朝鲜战争爆发,美国必须马上做出是否介入朝鲜战争的决定。朝鲜战争令美国眼中的日本价值急剧上升,使美国加快了对日媾和的步伐,并在1951年9月8日,与日本签署了《日美安全保障条约》(下文均简称为《日美安保条约》)。

  与战前日本的三次结盟相比,日美同盟建立在美国对日本的军事安全保障上,美国始终处于中心地位,并处处以美国的利益优先。在这一非对等同盟中,日美两国必然是既相互合作,又频频发生冲突和摩擦,日本同时存在着对美抗拒和对美依赖的矛盾心理。这种既抗拒又依赖的矛盾心理可以从“离心力”与“向心力”这一角度来审视,而日本对美的“离心力”与“向心力”的交替消长,则是随着亚太局势演变和日美力量消长的变化而变化的。

  1非对等同盟下的“两难困境”(1951~1969年)

  自日美安保体制形成以来,美国为日本提供了军事安全保障,使日本专注于本国的经济发展。但日本作为战败国和被占领国,安保条约的签署,可供其选择和活动的空间十分有限,《日美安保条约》中有许多不利于日本的条款。

  因此,日本许多政界和学界人士认为《日美安保条约》有损于日本的国家战略利益,是极其不平等的条约。有日本学者指出,日美同盟的建立并不是日本所选,而是基于命运,是基于美苏对立的两极格局下被迫缔结的同盟。当时担任外务省条约局局长的西村熊雄在签署条约后就表示,该条约的本质就是规定了日本系美国的租借基地而已。

  《日美安保条约》无论是在形式上还是内容上,日本都认为损害了日本的国家主权,是日美间的不平等条约。例如,《日美安保条约》的第一条,“日本国授权美国将其陆、海、空军驻扎在日本国内及其附近,美利坚合众国予以接受。驻扎美军将有利于维持远东的国际和平与安全,并可用于镇压由于一个或两个以上的外部国家的教唆或干涉而引起的日本国内的大规模的内乱和骚扰,可以根据日本政府的明确要求,对来自外部的武力攻击,提供援助以有益于日本的安全。”

  这一条明确地表明了美国与日本结盟的目的:即美国从日本那里得到在日本驻扎海、陆、空三军的权利,而在日驻军也只是用于维持东亚的和平与安全、镇压日本发生的内乱和骚乱。条款只明确规定了美军驻扎日本的权利,却并未明确美国必须保护日本的义务。日本请求美国在占领结束后仍然驻兵本国,美国接受了日本的请求,在这样的形势下签订的安保条约,美国只享受了在日驻军的权利,而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保卫日本的义务,日本认为这些缺乏了义务性、相互性的规定,明显地暴露出了日美同盟间的极其不对等性。

  为保证《日美安保条约》的实施以及驻日美军的权利,1952年1月美国副国务卿杜勒斯访日,2月在东京又签署了《日美行政协定》。在此协定的第24条加入了有关日美共同防卫的规定,即发生紧急共同威胁时,日美有必要采取共同举措应对威胁。

  据此,日本在对外安全保障方面可以依赖美国,加入了美国安全保障体系。但为保证美军在媾和后留驻日本,日本承认美军在日享有高于在北约各国的法律地位,使本国的司法权严重受损。为换取美国在战时保卫日本,日本丧失了在紧急情况下指挥本国军队的权利。所以最终成文的《日美安保条约》,日本虽然加入了美国的安全体系,却进一步赋予了驻日美军以种种特权,日本认为损害了日本的国家主权,加深了日美同盟的不对等性。

  根据格伦·斯奈德的同盟困境理论,同盟内部存在着两个安全困境:第一个是通常意义上的安全困境,也就是一个同盟的形成会导致另外一个与之对抗的同盟产生;另外一个安全困境是,同盟内部成员因为实力不均衡而容易产生被抛弃和被连累两种战略担忧,即同盟的“两难困境”理论。当同盟内部的一方受到攻击时,会出现同盟国能否遵守承诺给予其安全保障的不安,和基于同盟的承诺则有被卷入并不想加入的战争的不安,这就是“被抛弃的不安”和“被卷进战争的不安”的两个“两难困境”。

  当日本这样的战败国与美国这样的全球性大国结盟时,美国支配了同盟关系的发展,这使日本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能否获得美国的安全保障的不安,以及担心被卷入美国对外战争的不安。可以说自《日美安保条约》缔结之日起,日本就陷入了日美同盟下的“两难困境”。

  在日美不对等同盟关系下,当日本感到“被美国抛弃的不安”大于“被卷进美国战争的不安”时,对美国产生的是“向心力”;当日本感到“被卷进战争的不安”大于“被美国抛弃的不安”时,会产生对美国的“离心力”。《日美安保条约》签署后,作为弱国和条约签署的被动国,日本重返国际社会需要依靠美国的力量。

  无论从经济还是军事利益考虑,日本“被美国抛弃的不安”远远大于“被卷入美国战争的不安”。如果日美同盟关系不够紧密,日本就会担心美国所提供的安全保障的可靠性,担心被美国所抛弃,所以日本必须不断迎合美国的要求,不断为美国的霸权事业做贡献。这一时期吉田政权实施的是对美“一边倒”政策,表现出的是对美的强大“向心力”。

  20世纪50年代中期,日本的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大多超过了战前的最高水平,日本已经完成了经济恢复,并由此开始了经济高速增长。在世界经济舞台上,日本于1952年4月加入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1955年9月加入了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在外交上,1955年10月,日本与苏联恢复了外交关系。1956年12月,日本加入了联合国。随着日本国际地位的改善,日本已不甘心死心塌地处在依附于美国的不平等地位,提出将不对等的《日美安保条约》做出某些修改。

  1957年6月19日,日本首相岸信介启程访问美国,为修改条约打探虚实。在双方的会谈中,岸信介向美国的国务卿杜勒斯保证了日本加强自主保卫的决心,并要求修改《日美安保条约》。他说:“安全条约是在日本没有自卫能力的时候缔结的,现在日本已经逐步具备了相应的防卫能力,日美之间已经相互承认了对等原则,迎来了新时代。”因此,“应该重新研究探讨安全条约。”6月22日,岸信介与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发表了两国声明,两国首脑确认,1951年的《日美安保条约》在本质上是暂时性的,双方无意使其永久存在,根据两国国民的需要和愿望,今后将考虑进行调整。

  从当时的日美双边关系来看,日本国民的反美呼声日益高涨也促成了条约的更改。20世纪50年代中期,驻日美军无辜枪杀日本人的事件不断激起日本各阶层的反美情绪,其中“杰拉德事件”(1957年1月,在日本群马县相马原演习场,相马村议员板井利吉的妻子被美军特种二等兵威廉·杰拉德枪杀。)伤害了日本国民感情,强烈地激起日本国民的反美浪潮,使日美关系一度出现紧张,从而引发了日本对美国的“离心”倾向。日本各地不断高涨的反美运动让美国担心会损害两国的政治关系,影响美国在远东的战略意义。因此,美国也打算通过修改条约,拉近与日本的同盟关系。

  1960年1月19日,日美两国签订了《日本国和美利坚合众国相互合作及安全保障条约》(下文均表述为《新日美安保条约》)。与旧的《日美安保条约》相比,条约改定后的第5条表述为:“在日本国施政的领域内,对任何一方的武力攻击,都是危及本国的和平与安全,并宣布将按照本国的规定和程序,采取应对共同危险的行动。”这条宣告了当日本受到武力攻击的时候,要采取应对共同危险的行动,美国首次对日本的防卫发表了承担义务声明。

  但是,日本参议院曾在1954年6月通过决议,禁止向海外派兵。美国认为,在美国承担援助日本的防卫义务的同时,日本并没有承担对美国的援助防卫义务,遂将第六条改为:“为了有利于日本的安全及维持远东的国际和平与安全,美利坚合众国的陆军、空军与海军,被允许使用日本国的设施及区域”。在防卫条约的相互性问题上,明确了日本为美军提供军事基地是其义务,相应作为交换,美国承担对日本的防卫义务。条约修订后,日本在条约层面上取得了与美国的某种平等地位。

  《日美安保条约》的修改,应该承认是在日美同盟框架下,日美关系由不平等走向相对平等的重要一步。美国使用日本的军事基地,并以远东的安全为由在日驻军,这样当远东地区发生战争,就近出动驻日美军或驻日美军基地受到攻击时,都大大增加了日本卷入美国与其他国家的战争的危险,引起了日本国民的普遍反对。

  日本国民反美、反安保的运动使岸信介内阁倒台。岸信介之后的池田内阁组阁后,采取了“偏经济淡政治”政策,提出“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将政策实施的重点放在日本内政建设上。在20世纪60年代初,日本成功地实现了经济的高速增长,开始步入经济大国之列。另一方面,1961年美国肯尼迪政府成立后,美国亦开始反思日本国民反对安保条约、反对美国的原因,肯尼迪政府启用了美国日本研究问题专家——哈佛大学教授赖肖尔担任驻日大使,力图构筑一个让日本各个阶层广为接受的美日关系。

  回顾这一时期的日本外交,首先是《日美安保条约》的修改,引发了日本国民的普遍反对,使美国认识到了日本国内反美势力的强大。在20世纪50年代后半期,鸠山一郎内阁实现了日苏邦交正常化,其后的石桥政权则倾向于接近中国的外交路线,两者均以扩大美国以外的外交空间为目标,日本开始出现了对美的“离心”倾向,美国为了继续利用日本实现其远东利益,势必想要阻止这种“离心”现象,肯尼迪和赖肖尔的路线体现了美国为此付出的努力。(面对经济高速增长的日本,肯尼迪、赖肖尔积极在国际政治舞台为日本寻找定位,认为日本已经再次成为世界大国,在经济、政治以及文化活动等方面已经成为能够左右世界历史方向的国家之一。并表现出了美国希望从“胜利者”与“失败者”、“占领者”与“被占领者”的美日关系发展成两个独立国家之间的协调外交关系的意愿。)

  但到了20世纪60年代后期,愈演愈烈的越南战争又使日美关系陷入了僵局,根据《新日美安保条约》的规定,日本有可能被卷入美国的战争。所以面对美国的要求,日本一再表示在军事上无法为美国提供帮助。这一时期,基于朝鲜半岛、台海问题、越南战争等不稳因素,日本担心“被卷入美国战争的不安”大于“被美国抛弃的不安”,在此种“两难困境”下,日本更倾向选择避免卷入战争、免受牵连的“离心”政策。但日本对美国的“离心”倾向也招致了美国对日本的不满和批评,成为后期美日贸易摩擦日渐突出的一个原因。

  2对“独立自主外交”的追求(1970~1989年)

  进入20世纪70年代后,日美同盟面临的国际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于大规模的经济危机,导致美国国力急剧衰退,再加上美国日益陷入越战泥沼,尼克松政府被迫在亚洲实行战略收缩。

  相比而言,这一时期的日本在政治、经济方面开始紧追美国,对国际政治势力的均衡具有了一定的影响力。这使美国对日本的期望升值,要求日本加强与美国的合作,在亚洲发挥积极作用,部分接替美国在亚洲遏制苏联的任务。

  但1970年代的“尼克松冲击”,在日本国内掀起了轩然大波,作为美国最亲密的盟友,日本也只是在尼克松讲话前三分钟才得知尼克松总统访华的消息。美国与中国的接近在日本国内造成了他们深切的国际孤立感,当时日本国内要求佐藤内阁立即辞职、反省对华政策、停止追随美国,开展“独立自主外交”的呼声逐渐升高。

  1972年7月,田中角荣内阁诞生,田中在初次内阁记者见面会中即提到要加速日中邦交正常化。9月25日,田中带着未解决的台海问题和赔偿问题的悬案访问了中国,在中国领导层的灵活应对下,29日签署了倡导中日关系正常化的联合声明,中日关系实现正常化并取得良好发展。这一声明显示了日本政府对“尼克松冲击”的愤慨之意,也表明了在中日邦交正常化上不能被美国抢先的考略。

  在这一时期,对日本来说,虽然被抛弃的不安依然存在,如上述的尼克松的“越顶外交”造成的对日本的冲击,但与前期相比,在质的方面已经有所不同,这时的日本已经成为一个经济大国,并有了一定的自主防卫能力,而且日本在美国亚洲战略的重要性已经大大增加。1971年9月,佐藤首相表示:“日本是完成亚洲安全任务的主角,看来美国会逐渐站到从旁协助的地位上。”表露了日本想要在对亚外交上,充当主要角色,其对美“离心”之意已然昭然若揭。

  日本开始以经济实力为后盾追求更高的国际政治地位,谋求在对美外交和对亚外交中,相对提高对亚洲的重视程度。在此背景下,日本对东南亚的经济外交进入了繁盛期。福田赳夫内阁通过“全方位的和平外交”,对东南亚的经济外交采取了一系列新的政策:

  第一,日本与东盟关系实现机制化。1973年3月,建立“日本─东盟论坛”;第二,推动越南融入东盟;第三,提高东南亚国家的国际地位。至此,日本外交开始转变为重视亚洲的“桥梁外交”。回顾这一时期日本外交,日本作为亚洲唯一的发达国家,巩固了自己经济大国地位后,开始摆脱完全依赖美国的外交模式,在亚洲地区广泛而深入地展开了独立自主的外交活动。

  1974年8月,尼克松总统因“水门事件”辞职,福特就任美国总统,福特政府的一个重要外交课题就是修复尼克松政府时期受损的美日关系。福特就任总统后把正式出访的第一个国家选在了日本,这大大受到了日本政府的欢迎,并改善了日本国民对美国的印象。美国在重新对苏联扩张主义保持警惕之时,为挽回日本对美国的“离心”倾向做出了努力,美日两国重新确认了日美同盟的重大意义。

  1970年代后期,“苏联威胁论”在西方和日本骤然抬头。1979年12月,苏联入侵阿富汗,使东西方阵营的对立更加激烈。日本大平内阁组阁后开始筹划“综合安全保障战略”,这一战略被视为日本外交战略的一次重要调整,揭开了20世纪80年代日本外交战略的追求目标。“综合安全保障战略”,构筑的是一个面向世界,具有庞大目标指向的政策体系。

  从战略指向上来看,该战略强调全球的战略平衡与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的稳定,把全球的政治、经济与军事安全作为与日本国家安全息息相关的一个整体。特别是改变传统的重视国家主权、领土的封闭性,把目光投向了海外,寻求维护在海外迅速扩展的国家利益安全。“综合安全保障战略”以西方的战略大联合为基础,把日本定位为“西方一员”,承担全球战略平衡和西方共同安全方面的重要责任,并通过对日本的重新定位,为扩大日本的防卫责任提供依据,是日本在美国经济、军事优势下降的背景下,试图改变日美同盟“非对称性”的一次调整。日本希望取得类似西欧盟国的地位,对美国表现出更大的独立性。

  20世纪80年代,中曾根康弘担任首相后,调整了日本的国家安全战略。它的一个鲜明的特征就是追求日本国际角色的转换,首次明确了日本“政治大国”化的目标,进一步开始充实日本的军事能力。此时期日本的军费开支总额超过了德国,成为仅次于美国、苏联的第三大国。

  日本完成了将防务置于综合安全保障战略之上的重要调整,表明了日本不愿意把己国的安全保障完全托付给美国,意图提高自主防卫的能力。促使中曾根内阁做出上述战略调整的原因,并不是日本的安全受到了直接或间接的威胁,而是通过迅速提高日本的军事能力,为日本成为“政治大国”寻求更大、更直接的力量支撑。日本“政治大国”化的努力,加上这一时期美日两国的经济摩擦,引发了美国的忧虑。到20世纪80年代末,随着苏联的解体和冷战的终结,被掩盖在冷战下的日美间各种矛盾浮出了水面,在新形势下引发了日本新一轮的对美“离心”诉求。

  3日美同盟从“漂流”到“再定义”(1990~1999年)

  20世纪90年代前期,美苏冷战体制解体,日美同盟的遏制对象消失,日美同盟的存续一时失去了意义。在苏联的军事威胁退却后,美国政府曾有逐步减少驻日美军的计划。在美国看来,随着冷战的结束,美日的经济方面不利因素大大超过了政治方面的有利因素。来自“日本的经济威胁”,已经代替苏联的军事威胁成为美国民众普遍接受的观点。1991年11月,美国国务卿贝克访日时提出了美日协调的四个条件,要求日本做出让步,并表示美日矛盾的日益扩大将危及双方的政治联盟。

  对日本来说,冷战后的国际局势大大缓和了“被美国抛弃”的不安。此时日本的崛起势头正劲,加上日美经济摩擦、冲绳美军强奸日本少女等事件在日本民众中激发起来强烈的反美情绪,对美国的敌视情绪不断升级。1994年2月,细川首相成立了“防卫问题恳谈会”,会长樋口光太郎就冷战后日本的新防卫大纲,撰写了题为“樋口报告”的基础研究报告。该报告强调了日本自主防卫能力和多边安全合作的重要性,追求日本的自主防卫,并隐隐有脱美路线的迹象。日美同盟实际处于了一种“漂流状态”。

  日美同盟面临要么逐步削弱要么需要重新定位的状况,日本国内充斥着日美同盟还有无必要存在的争论。日本各界经过战略分析后,认为尽管冷战后世界形势趋缓,但亚洲地区仍存在冲突,日本在安全上仍需要得到美国的保护,美军继续驻扎可以使日本节省大量的军费开支,集中精力发展日本自己的高科技军事力量。在日本国内反美情绪高涨的时节,日本维持日美同盟的主张仍然占据了上风。

  而美国经济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恢复景气,但中国经济迅速崛起,在亚太地缘政治中地位不断上升。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美国出于在东亚推行霸权战略的目的,认为依然需要日本这个盟友在基地问题、财政支援、后援保障、军事运用等方面为美国做贡献,有必要重新强化日美同盟关系。对于日本的动向,美国迅速做出了回应,调整东亚战略,进行战略对话,主导日美同盟的“再定义”成为美国的选择。

  1994年10月,约瑟夫·奈出任国防部长助理,他提倡对美日安全关系进行广泛的双边审议,这成为美国重新思考同盟关系的一个转折。1995年1月,美日举行首脑会晤,重新确认了安全保障体制的重要性。1996年4月,克林顿访问了日本,与桥本首相共同发表了《美日安全保障共同宣言——面向21世纪的同盟》文件。提出了日美同盟的“再定义”问题。该宣言的发表对1960年签署的《新日美安保条约》做出了根本性的调整和补充,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日美要把两国之间产生于冷战时期的双边安全合作体制转变成冷战后期亚太地区安全秩序的支柱。

  2.该体制的作用将从遏制苏联、“保障日本的安全”变成对付地区内各种“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处理“紧急事态”,“维持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3.适用范围从原来针对“日本有事”扩大为“日本周边地区有事”从日本本土及菲律宾以北的“远东地区”扩大到整个亚太乃至波斯湾地区。这份联合宣言的发表,把日美同盟从以保卫日本为核心的关系变为在世界广泛地区抑制地区纠纷、应对共同威胁、完成共同任务的安全体制,对冷战结束后的日美同盟关系进行了重塑,标志着日美同盟经过短暂的“漂流”后,进入了“再定义”时期。

  1997年9月,日美安全协商委员会在纽约发表了《日美新防卫合作指针》(下文均简称为《新指针》),日美强化安全合作的举措得到了具体落实。1999年5月,日本国会众参议员通过了《新指针》的三个相关法案,(三个法案具体为“周边事态法案”、“自卫队法修改案”及“日美相互提供物品及劳务协定修正案”。与宪法第九条的“不具有集体自卫权”“专守防卫”“武器出口三原则”等以往诸原则相抵触。)以美国的外压因素推动了国内立法,从法律体制为《新指针》的落实奠定了法律基础。日本政府意图以《新指针》来推动“修宪”或是“重新解释宪法”,开始寻求在日本本土以外日美共同行使集体自卫权,合作干预地区安全事务,使日本能够名正言顺地发挥“军事贡献”,推行日本的“正常国家”化的战略。

  从这一时期的日美关系来看,1990年代伊始,冷战结束,两极军事对峙的局面已经不复存在,亚太地区环境有了根本改善,日本已经没有了明显的安全威胁,加上日本大国主义思潮盛行,日本上下一致对日美同盟的前景产生了怀疑态度。日本此时已经远远脱离了对美的“向心”轨道,并有把日本的经济与安全重点转回东亚的迹象。

  日美同盟关系遭遇“漂流”。90年代中期,随着亚洲安全格局的变化和日本“泡沫经济”的破灭以及美国经济的复苏,日本认为仍然需要坚持日美同盟,需要美国的保护。这是因为日本没有为大规模发展军事力量做好准备,日本增强军力和扩大军事准备,尚须时日。而且日本继续保持与美国的同盟关系,可以减轻亚洲国家对日本发展军事力量的担心,便于日本在亚洲发挥政治、经济作用。于是日本在国内敌视美国情绪不断升级的情况下,依然迅速收敛了对美的“离心”倾向,做出了强化日美同盟的战略选择。这充分说明在日美同盟框架内,日本对美的“离心”与“向心”行为是随着对本国利益的追求而交替变化的。

  小渊首相在1999年夏访华时表示,对《新指针》的运用“要从确保我国国家利益的观点出发,根据我国的主动的判断并实施”。表明了日本外交、安全政策的依据是维护国家利益,当日美利益不一致时,日本是否会配合美国的行动还很难说。正如美国学者肯尼斯·派尔所指出的那样:“日本有务实的民族主义,没有固定的原则。它的外交政策和国内的政治经济体制都很容易受到国际体系变化的巨大影响,一次次地随外部环境的重大变化而见风使舵。”

  4日美同盟渐趋“对等关系”(2000年至今)

  2000年以来,在美国国内,认为21世纪亚太安全形势“不确定性”增长的意见占据了上风,要求重新审视日美同盟维持亚太地区稳定的作用。美国国务卿坎贝尔认为,朝鲜半岛问题、台湾问题、印尼及东盟的发展前景、俄中关系、中国的崛起、日本国内政治和安全政策的演变、地区军备竞赛等问题,都需要依靠日美同盟来应对,所以必须加强日美同盟。

  21世纪初,小泉内阁执政,小布什入主白宫,日本借助美国实现国家利益的需求,与布什政府刻意提升日本地位的对日政策产生了共鸣。小泉纯一郎上台伊始就强调了日美同盟是日本外交的基础,进一步强化了日美同盟关系。从2000年10月,美国国防大学战略研究所的特别报告提出了“美国与日本——走向成熟的伙伴关系”的特别报告,到2003年5月,小泉纯一郎在美国与布什总统进行会谈,双方确认日美同盟为“世界中的日美同盟”关系,再到2004年底日本新《防卫计划大纲》的出台,经过日美同盟的一次次“再定义”,日本在同盟中的地位不断得到提升。

  2005年2月美日安全磋商委员会议在华盛顿召开,这次会议的成果表明,美国鼓励日本在更大程度上介入全球事务的前提下,提升日本为美国的全球战略盟友。2006年5月,美日安全磋商委员会会议发表了《美日实施再编的路线图》,确定了驻日美军及自卫队“再编”的日程与计划,日本找到了借“美军再编”来增强对周边邻国的遏制能力并推进其大国战略目标。2006年6月底,小泉与布什发表了共同文件《新世纪的日美同盟》,推动了日美军事一体化的发展。

  这一时期,日美同盟由地区军事同盟向全球性伙伴关系转变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如“9·11”事件后,日本官方舆论大肆宣扬“盟国责任论”,同时为了配合美国的反恐行动,在军事上进行了法律、军力装备的调整,日本国会迅速地通过了《反恐怖特别措施法案》《自卫队法修正案》和《海上保安厅法修正案》,将自卫队的活动范围扩大到了所有的国际公海、公海上空及对方国同意的外国领海和领空。

  日本应美国的要求向印度洋派遣了自卫队,为赴阿富汗作战的多国部队提供补给用品。日本政府种种对美国外交政策的迎合,看似是日本对美国强烈的“向心”行为,却有着自己的战略目标。日本以配合美国发动的战争为“名”,而行向海外派遣自卫队松绑之“实”。不断推动自卫队的活动范围向本土之外拓展,日本的防务空间以十分隐蔽的方式取得了较大程度的突破。派遣自卫队走出了国门,实际是为解禁集体自卫权铺平了道路。日本如果拥有保卫同盟国家的权利和资格,在日美同盟框架内就实现了与美国的对等,就能在外交决策上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力。所以小泉政府的对美追随路线,看似是对美国的“向心”行动,实际却是日本为成为政治大国、开展独立自主外交活动奠定基础,隐含的是对美“离心”诉求。

  2006年,安倍晋三第一次组阁并担任日本首相后,明确提出要修改“和平宪法”,特别是修改宪法第九条关于集体自卫权的规定,解禁集体自卫权,实现国家正常化。2012年底,安倍第二次上台执政,他的战略目标依然是修宪、摆脱战后体制、谋求解禁集体自卫权,实现日本军事正常化发展,使日本成为一个“正常国家”。安倍所采取的策略是,以日美安保体制和“国际贡献”为杠杆,分阶段剥离宪法的第九条制约,不断增强日本的防卫力量,参加联合国的维护和平活动,将自卫队派遣至“非战斗地区”,解禁集体自卫权,逐步向着“正常国家”的目标推进。

  2016年3月29日,在美国的支持下,安倍推进的日本《安全保障关联法案》生效,至此,日本借与美国一起并肩作战的机会,打破日本宪法的限制,正式解禁了集体自卫权。解禁了集体自卫权,首先使日本的防卫合作范围得到扩大,拥有了保卫美国的权利和资格,并且随着日美同盟的全球化发展,日本在国际上所发挥的作用也将不断增强,在同盟框架内促进了日美关系的“对等化”发展,使日美同盟渐趋“对等”;其次,解禁了集体自卫权,日本的军事发展可以实现正常化,使日本的军事力量在国内和国际层面得到很好释放,并通过平衡地区不断崛起的力量来保障日本的地缘政治力量,是安倍政府实现政治大国化目标和扩大地区影响力的重要举措;并且,由于日美同盟的全球化,解禁了日本集体自卫权,日本可以实现自卫队的全球化派兵,为全球安全保障事务做出“贡献”,可以接受联合国授权,参与外交、维和、军事制裁等国际军事活动。日本的对外独立性能将得到增强,外交空间得以拓展,届时日本是否会完全按照美国的意图行事还是一个未知数。

  通过解禁集体自卫权,实现日本“正常国家”化的目标,安倍需要得到美国的支持。而美国将战略重心从中东地区转到亚太地区后,在东亚实行“亚太再平衡”战略,争夺亚洲事务的主导权,则要依托日本来遏制中国的崛起。日本《安全保障关联法案》解禁了日本的集体自卫权,既迎合了美国的战略,也服务了日本的战略目标,使日美同盟进一步得到强化。日美两国从各自的利益角度出发,互有诉求,利益契合,日美同盟关系自然就能稳定发展。

  但也有学者指出,美国的综合实力相对下降,在东亚安全战略上希望日本分担更多的责任,日本正是利用此点,在实际操作中有意识地不断提高安保方面的自主性,以求在必要时彻底摆脱美国的控制。所以说这一看似对美国的“向心”行动,实际却是日本在为对美的“离心”动向掩人耳目。

  而且日美同盟的强化加深了日本和中、韩等邻国的猜疑和对立,增加了地区对立和冲突的危险,也使日本被卷入“美国战争”的可能性大大增加。日本虽然以配合美国的“亚太再平衡”战略为由,解禁了行使集体自卫权,却肯定不希望真正卷入“美国战争”。

  并且,所谓的中国“威胁”和日美同盟的加强,是因为日本一方面深感中国崛起带来的压力,必须推行均势政策,另一方面也是利用中国的崛起,既配合美国的战略,也利用美国需要日本发挥军事作用的机会实现自主防卫,尽快使日本成为“日美中”三极中真正的一极。由此可见,日美两国共同推进的新安保战略下的同盟关系,使日本对美国产生了“向心”和“离心”的两面后果。

  5结论

  日美两国在1951年签订《日美安保条约》,是日本在战后被美国占领状态下做出的战略选择,结成了极不对等的日美同盟关系。在日美同盟框架内,美国始终处于中心地位,日本随着国内国际情势下自身利益诉求的改变,围绕着美国进行着“向心”与“离心”运动。

  在战后初期美国全力地扶持日本,在“美主日从”的同盟框架内,美国给日本提供了安全上的保障和经济上的扶持,这对日本产生了强大的“向心吸引力”。日本在依附美国,以日美同盟关系为基轴的前提下,出于对同盟困境本身的“被卷入”与“被抛弃”的双重恐惧下,在美国执行全球化扩张政策时期,日本担心被卷入美国的战争,极力同美国保持一定的距离及抵抗美国的要求。

  在美国相对缓和与收缩时期,日本担心会被美国抛弃,又总是会顺应美国的要求,而做出较大的让步。在不对等的日美同盟框架内,日本时时受到美国的控制和压力,美国要求日本尽可能多地承担资金及军事负担,为美提供援助,并往往通过牺牲日本的利益来实现美国的利益。但随着日本实力的增强,为追求本国的利益,日本想要突破“美主日从”框架,实现日美地位“对等化”和“独立自主”的外交路线,表达了对美国的“离心”诉求。

  在日本表现出对美的“离心”倾向时,美国通过对日本的敲打与拉拢,使日本一次次收回对美的“离心”行为,继续为美国的利益提供合作。日美两国大致沿着“向心”→“离心”→“向心”的轨迹在日美同盟框架内,既相互合作,又互相竞争,并促进同盟关系逐步由“不平等”到“相对平等”、从“相对平等”到“渐趋平等”,逐步向“平等”的方向发展。虽然表面上日美双方都赞同“平等的日美关系”,并通过一次次强化同盟的方式,推动两国关系往“日美平等化”的方向发展。但从双方的实质意图来看却完全不同。

  日本利用美国的支持和压力来突破国内外的舆论牵制,通过对宪法的重新解释,解禁集体自卫权等行为,欲借日美同盟打造日本的安保体系,从而扩大自主外交能力,成为“正常国家”;美国要求日本修改宪法,促使日本增强军备,旨在得到日本的“后方支援”。而美国强大的外交影响和驻日美军时刻抑制着日本“自主防卫”的安全保障意图。美国绝不愿意看到日本摆脱自己,以“独立自主”的普通大国东山再起。因此日本和美国在同盟框架内如何调整好双方利益的矛盾,是日美同盟关系稳定发展的关键。

  从目前来看,在日美同盟框架内,日本的地位提升和作用强化的倾向显著,日美之间的同盟关系正趋于“平等”,这符合了日本纠正“美主日从”的利益诉求,表现出对美国的较强的“向心力”,日美同盟在可预见的长时期内依然十分稳定,并且日本将尽力维护并强化日美同盟关系的发展。日美同盟的强化不但对美日两国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对于东亚地区的地区安全也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日本借助美国的力量解禁集体自卫权,是以牺牲日本与中、韩、朝等亚洲国家的关系为代价的,势必将恶化日本与其他东亚各国的安全环境,不得不引起日本的注意,使日本要审慎行事。如何保持日美同盟关系与日本和亚洲国家关系之间的相对平衡,是日本一个现实的、长远的政策目标。

  另外,日美同盟关系仍是以美日两国的利益和权力关系为根本的,所以日美同盟关系的强化应是权益性的、暂时性的,随着美日两国的国家实力、国际地位以及核心利益的变迁,两国同盟关系的内容和实质仍将发生变化。近年来,日本对美国隐有“离心”之意,但其“离心”诉求往往隐藏在对美的“向心”行为之下。“离心”与“向心”或实或虚地交织在一起,体现了日本或明或暗的利益诉求。

  日本外务省审议官加藤良三说,日本作为美国在亚太地区最值得信赖、最好说话的伙伴和盟国而采取行动,不是追随美国,同盟不是“命运共同体”,而基本上是谋求本国利益最大化的工具。可见,日美同盟是日本的外交工具和手段,日本把借助日美同盟来谋求大国地位作为其国家战略的一个部分,对美增强的“向心”行为,是为将来的“离心”奠定基础的,其逻辑是“越亲美,日本就越有能力实现自主”。

  当日本的实力不足以拒绝美国领导,摆脱美国控制、独自承担安全防务时,日本仍会在日美同盟的掩护下悄然发展军事力量,逐步向正常国家迈进。在达到“富国强兵”之后,日本必将会在世界战略中发出独立的声音。今后日本一旦成为正常大国,在对等的日美同盟关系下,日本对美国的“向心”与“离心”也将不复存在。当日美两国出现核心利益难以调和的情况时,很可能会促使日本脱离美国,解除日美同盟关系。

  总之,日本的大国化是左右日本未来政策与战略的根本与核心,日美在核心利益上的矛盾并未消除,因此日美同盟的今后发展还充满了不确定性。但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到现在,随着中国实力的逐步增强,日美同盟强化的主要战略目标是为了共同应对中国的崛起。我们必须从未来的国际体系、日本的国家战略以及日美战略的相互作用等多种动态的视角,关注日美同盟未来的变化,关注这种战略转变可能对我国的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带来的影响,从而探索并制定我国应对日美同盟的政策。(注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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